当逃兵是可耻的。
所以,杜鲁门选择做一名土匪。
靠着在军队里训练出来的武力,和身上的军用制式装备,杜鲁门纠集了一伙儿劫匪,组成了附近小有名的血刀帮。
最近几天,杜鲁门一直都在盯着一支奇怪的车队。
说这支车队厉害吧,可里面的护卫基本都是哥布林。
要说这支车队弱小吧,20多只身着皮甲、手持长刀的哥布林还真有些难缠。
哥布林虽然垃圾,但是数量多啊!
真要是打上一场,自己的队伍没准儿会损失不小。
只是车上的粮食,以及哥布林身上的装备,让杜鲁门眼馋不已!
要是能得到这些粮食和装备,自己的队伍便能一跃成为附近最强大的劫匪团伙!
因此,杜鲁门一直带着手下在远处徘徊。
期间,也不断有其他几股劫匪混入其中,在经历了最初的吵闹、争执后,杜鲁门和三支势力较大的劫匪团伙达成共识。
四支队伍合伙向车队发起攻击,俘获的战利品一分为四,大伙儿平分了!
协商好分赃协议,四支队伍汇聚在一起,准备向车队发起进攻!
早在那些劫匪开始聚拢时,林恩便觉察出有些不对来。
不过林恩并未惊慌,这几天经过系统的强化,林恩的实力已经非常强悍了,哪怕仅凭他现在的实力,一人一马一刀一枪,也足以把眼前这群乌合之众给磨死。
只是自己虽然够强,可这群下属们属实实力垃圾。
“这群马匪来了正好,我正愁哥布林实力太弱,没地方获得经验提升实力呢。”
没有迟疑,林恩马上带着车队赶往不远处的一座矮山上,十辆马车以丘顶为中心,沿着斜坡围成圈,形成了一个简易堡垒。
“快快,马上把车上的弓箭拿下来!”
“里昂、塔克,你们会射箭吗?”林恩看着两个人类部下问道。
塔克点点头:“我爸爸教过我,但是我射的不准!”
旁边,里昂先是做了一个拉弓的动作,然后又双手各自伸出食指和中指,竖在两侧的太阳穴弯了弯。
那意思很明确,我用弓箭打过兔子!
眼见着里昂还想比划着说自己很擅长烤兔子,林恩赶紧制止了他,将一张猎弓塞进他手里。
“你们两个站在山顶,等那些劫匪一过来,就放箭射他们!”
紧接着,林恩又看向泰伦。
“泰伦,你们会使用弓箭吗?”
泰伦摇了摇头:“哥布林是优秀的投掷手,但是并不擅长弓箭!”
“就知道,还好我早有准备!”
林恩伸手从大车上拎下一个沉甸甸的大口袋,打开一瞧,里面竟装着一堆鹅卵石。
“还有三大袋呢,给我可劲儿的扔!”
“是,主人!”
“哥布林精准的投掷术是不会让您失望的!”泰伦拿起一枚鹅卵石,自信满满地说道。
“伊凡,你是不是害怕了?”
林恩的目光落在正缩成一团、脸色苍白的伊凡身上。
一听这话,伊凡猛地抬起头,嘴硬道:“谁怕了,我堂堂哥萨亚弩手,怎么会怕这种小场面!”
“那你脸怎么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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