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买山种花,售卖胭脂

作者:蜀中说书人 返回目录
    第11章 买山种花,售卖胭脂(1/2)

    不管村里的人怎么说,李安既然已经考量好了,就不会因为外界的话语而改变自己的决定。

    第二天,大贵就带回来消息,说衙门对于这个管束得不严,拿了银子就能买,但是那价格就有说头了。

    那个捕快说,这些事情都是书吏管着的,但是管理田地山头买卖的是县丞,要想买好山头,就要给县丞备一份礼。而现如今的刘县丞,他不是正经的读书人上去的,是从书吏升上去的,人比较务实。

    什么叫不是正经的读书人,什么叫务实,这里面就有说头了。

    如果是正经的读书人,一般送礼就是笔墨纸砚跟书画等东西,这样的话不会出错。送了东西,最好在多两句嘴,说自己这东西是在哪个铺子买的,收了东西的人,将这些东西退回给店家,店家给他们银钱,当然店家也会留一些银子,这算是转手费。

    当官的不能受贿,经过这些店家转了一手,人家就是买了东西不称意,就退了,说不上受贿,相当于将发黑的银子给它洗白了,这店家就是那洗金水。

    那个捕快说县丞是个务实的人,那李安他们也不琢磨着买啥东西了,送钱最合适。

    不过,李安没打算找县丞,他这点儿钱,找县丞,光送礼至少就要二十两,毕竟县丞是县里的二把手,少了就不是送礼,而是侮辱人了。

    李安决定去走那些书吏的门路,给书吏送礼,送个十两银子就是大礼了,书吏手里的笔松一松,他那山脚就能往外延展一些。这种情况下,书吏为了不担责任,肯定会提前给上面打招呼,他给县丞送点啥东西上去,这事儿就算了了。

    不是县丞送不起,而是书吏更有性价比,毕竟能省好多银子呢?李安虽然有些钱,但绝不会大手大脚的花钱,毕竟他知道挣钱有多难。

    李安跟李大伯两人去了县衙,找到了管理此事的书吏,最后以九十二两的价格,买下了两座连在一起的小山头。

    李安给了十五两的红封,那书吏笔就偏了一下,就将两个小山头中间连着的那个小峡谷划给了李安,还在山脚下圈了一片“沙地”给李安,说是沙地,其实就是荒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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