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1/2)
回到安多哈尔后转手就把鹿卖了,不光赚了二十七个银币还美美地吃了一顿。专业干厨师的人手艺就是比我这种人要好,这一顿给我美的,连吃带喝,心满意足。
倒是这二十七个银币……如果是一个普通猎人这点钱能活多久呢?我总喜欢思考这种没用的问题。
又过了两天,弗莱德殿下游玩的兴致依然不减,可我已经待不下去了。我打的那头鹿似乎真的惹上事了,当我得知现在全城通缉偷猎者之后,我看到住的那个旅店门口有卫兵在盘问消息。
难道这一箭射中的这家伙是个什么人物么?不就一头鹿么何必呢?
我不敢保证被抓住之后还会有什么好事或者奇迹发生,比如被那个泰罗索斯男爵亲自提审,当看到我后被我的气质所征服,然后发现我身怀绝技顿时被我的本领所折服,不光没有杀我还跟我成为要好的朋友,只有我俩关系越来越好,最后被国王发现,向我委以重任,我成功走上人生巅峰,并迎娶了白富美,以后一年生三个两个的孩子,连生十八年。
你他妈的,这种狗屎情节只有十四岁以下的未成年才会想得出来吧。
可要是万一他脾气不好呢?
我感觉应该不会像那家伙说的就是吊起来打一顿罢了,会不会被弄死这暂且两说,但对于偷猎者要被砍去某个地方,比如手指或者整个手那就好玩了。而且要是我射中的还是他最爱的护卫,那我被斩的可就不一定是手,有可能是首了。
再或者说……要是射中的家伙好巧不巧是那个什么男爵呢?不管是切上面还是下面的头这辈子就完活了,彻底的。
想到这我觉得还是赶紧走吧,别在这找不愉快了。再次清洗了一遍我的马,将它身上的血迹又清洗了一通,我就赶紧上路了。
躲避路上的巡逻是件很麻烦的事,因为对面是人,活生生的跟我一样的人不是傻子啊。而悬赏这种事是有钱拿的,除了没机会的人谁跟钱过不去呢?而这种麻烦保不齐就会演变成冲突,万一他妈的一失手再弄死几个,这一腚眼子的烂账只会越来越多。
那可拉倒吧,想到这我果断选择走偏僻一点的路。可别在路上招摇找不自在了。后来发现我高估了卫兵到山里抓这个偷猎者的兴致与热情。
在山林里行进需要花费的时间成倍增加,甚至走一天也只能翻过几个山头。所以走了一天之后我就不愿意遭这个罪了,于是乎我回到大路上之后选择了在夜里前进,从入夜一直慢慢跑到了清晨,找个地方睡会吃点东西,到了夜里继续前进。
可这天黎明破晓前我穿过了一片峡谷,在发现路边的指示牌上标注着前面有个镇子名叫西口镇的同时还看到洛丹伦城的指示牌也指向了同一个方向。看来是快到了。
抱歉,章节内容加载错误,未能成功加载章节内容或刷新页面。
Sorry, there was an error loading the chapter content. We were unable to successfully load the chapter or refresh the page.
抱歉,章節內容載入錯誤,未能成功載入章節內容或重新整理頁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