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不感兴趣(1/2)
简单的形容,最震撼人心。
那可是熊啊,一掌甩飞一个青壮年跟玩似的。
但是李如月却说,一脚把熊踢死了。
“扯淡吧?拳王也做不到这一点吧?”
“人家说用的脚,你说什么拳王?!”
“楼上杠精,鉴定完毕。”
“真的假的啊?我25岁,体重一百九,我连鸡都踢不死。”
“鸡能踢死你吧。鸡还会打篮球呢。你会么?”
“小黑子!”
“球球了,不要说我家哥哥了~”
“话说,一只至少半吨重的狗熊,一脚踢死,那得多大的脚力?”
“致命的位置也不需要太用力吧?”
“那可是狗熊!是熊!它的皮以及皮下脂肪不是你能想象到的!”
“需要穿透力。”一位懂行的人说道:“不需要很强的力量,但是需要很强的穿透力,不然就需要像子弹一样,直接透进皮肤里面,损伤心脏才能做到!”
“市面上的‘高手’谁能做到?”
“你太看得起市面了。”
大家众说纷纭,不过很多人不相信。
林学庐虽然个子不矮,体型也适中,可这样的人踢死一头熊,就像你五岁的时候跟你妈说,‘妈妈!我抓到一只大鹅!’,此时观众跟你妈妈的心里一样。
这傻儿子拿着一只麻雀说大鹅!
“不是熊吧,是不是认错了。”
“我才如月女神被绑匪吓得眼花了,把小黑狗认成大狗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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