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冯万海

作者:十大悍匪 返回目录
    老刘家的财力,姜立明就不可能舍弃,所以说不存在因为情人暴怒的情况。不然的话,怎么会有冯万海这个人呢,后面这些事情都会提到的。

    好了,先安排姜立明继续过他的小日子,我们说一下冯万海。

    冯万海是1970年生人,姜立明比他大两岁,家住四站镇的东兴屯,这地方和镇上的CBD,也就5公里左右的距离。

    此人身高一米73,身材中等偏瘦。他家就比姜立明家情况好多了。根据邻居的口述说,他之前可是个好孩子,属于是阳光开朗大男孩。

    而且父母相敬如宾,他在家也没挨过揍,一家人辛勤劳作,相处和睦,而且生活条件也很好。

    冯万海的父亲冯建奎,在四站镇开了唯一一家农机维修部,因为手艺精湛,镇周边几乎所有人都去他家维修设备,那生意火得一塌糊涂。

    除此之外,冯万海的大哥还开了一个小卖铺。1992年的时候,二哥就给冯万海买了一辆准新的北汽212大吉普,花了1万八千多块钱。

    这辆车当时是被收缴的法拍车,从这点上说,家庭情况可能都不比老刘家差。车到手之后,冯万海就开车到处跑运输。就这些个生意,家庭情况也不可能差得了。

    本来是形势一片大好的,没想到很快冯万海就惹出事来了。

    1995年1月份的某天,冯万海带着朋友曹学军和杨晓明二人去饭店喝酒,他们去的这个饭店叫做帝王酒店。

    喝嗨了之后,就跟旁边一个叫李云芳的人吵了起来。李云芳当时就一个人在那喝闷酒,结果就被三个人给围了。

    李云芳当时也喝多了,面对3个小子也不知道跑,双方就在大堂里直接干了起来。李云芳也不怕他们,一个劲在那叫嚣。那冯万海他们人多势众的,能惯着你吗?看到他不服的样子,就更火大了。接着抄起桌上的酒瓶和地上的板凳,对着李云芳就是一顿磕,当场就打成了重伤。

    这个事可是不小,要是放到现在,重伤至少得进去蹲个三年,那俩小子,参与也得跟着一起进去。

    可是当时的情况不是这样的。

    之前多次讲过东北三省的案子,他们那时候打架的情况分为三种:打死肯定是要偿命的;致残才是进局子;打坏了掏钱给你治伤就完了。

    他就属于打坏了掏钱这一档。

    之所以会有这个情况,跟当地的民风有关,杀人偿命这个好理解,除此之外的法律意识都相对淡薄,反正你敢动手,准备好钱就行,要不然的话,趁早也别伸手。

    本案开头的时候提过,当时的帽子叔叔也受到了影响,大部分打架事件,完了就是把双方叫到一起调解,很少会走到诉讼程序这一步。所以说都这个样,也就都不当回事了。

    不过这里说的是之前,1979年的时候,新的量刑标准出来了,他们这种重伤害,必须要移交法院处理的。结果问题就出现在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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