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不得已而为之

作者:华夫子 返回目录
    第四章 不得已而为之(1/2)

        李湘怡偶尔将枕头放在自己怀里,臆想枕头便是自己的丈夫孙道良的化身,迷迷糊糊中顿感舒坦,悠然自得地一觉睡到天亮。

    既然用枕头就能代替男人不在身边的苦恼,为何不以此类推?

    只要有方式能感觉特别安慰自己,不吃药不打针,解决因自己对丈夫的思念而引起的经常失眠的痛苦,何乐而不为!

    俗话说:适合自己的便是最好的。

    从那一夜起,抱着枕头睡觉已经才不知不觉中,成为李湘怡每天晚上睡觉前必须要做的一件事。直至现在,若干年之后,形成了一种个人不良的习惯。她羞于在别人面前提起,因为说出去左邻右舍巴不得逮到她的小道消息,以此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柄。

    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单身女性在家,也会招来众人的褒贬,她们评头论足,仿佛已经成为农村人一种不良嗜好,也不见得累,选择不打搅,自己抱着枕头一觉睡到闹钟响。或许,比找孙道良聊天还要安妥。

    至少,互不打搅!

    一晃十多年过去了,她都保持着孙道良不在家时,抱着枕头睡觉的不成文习惯。

    直到孙道良回来,李湘怡才能身临其境,抱着孙道良爱得死去活来,神魂颠倒。

    不难想象,为代替自己丈夫孙道良准备的枕头,被自己抱着似呼成为她的一种精神寄托。而像这样的精神寄托动作,在李湘怡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在万籁俱寂的深夜,情不自禁地表现出来。

    比如站在电线杆边上,会冷不丁面对电线杆,提起一只腿勾住。

    坐着时,不自觉地将手里提着的东西放在两胯中间,双腿缠绕着。

    不知道所有的丈夫在外地的女人们,是不是和李湘怡一样。我们没有做过这方面调查,因为直面人性,那是属于一种个人隐私,没有人去做社会调查。

    总有人对她李湘怡的某些怪异行为表示不理解,甚至有人当面发问:李湘怡,你怎么什么东西都喜欢放在自己两条腿上啊?

    她只是笑一笑,然后甩出一句:“怎么啦!不可以吗?你看不习惯就别看呗,抱孩子放在腿上,拿不动的东西,一头放在地上,一头用腿夹住,有什么不对吗?我愿意我喜欢总行了吧!再说了,我这么做与你何干,于己何瘳?”

    把问话人怼得哑口无言,情何以堪。

    想想也怪自己多事一举,李湘怡喜欢怎么做就怎么做,快嘴快舌遭人家不待见,反倒给自己自讨没趣。问话人多管闲事,给自己找不自在也算是咎由自取。

    从此以后,认为李湘怡的做法有点怪异的人,哪怕闭着眼走开,也绝不麻雀拱烟窗讨稍。

    我们说:当一种习惯一而再再而三反反复复去被人利用的时候,身体形成一种条件反射和依赖这并不奇怪。只能说每个人的习惯不一样,你不去做就不要以为别人做了没道理。每一个人的一种选择,尽管在你认为的认为她没什么必要。

    可人家乐意,你应该旁观者又能咋地?

    只能说你不知道别人经历了什么,所以也就无法去体会、理解别人的所作所为。

    不要强求别人像自己一样的去工作,去生活,总认为自己的一切想法凌驾于别人之上,其实这代表着一种霸道。

    人生区区百年,谁也没有统一模式,从开始到谢幕。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各个不同的主体。不代表你的认可就是别人的点头同意,在当事人面前乞哀告怜,像条摇尾巴的哈巴狗。在正常人面前吆五喝六,吹胡子瞪眼睛不要告诉我你没做过这样的事。

    每当我们看不习惯别人的某一种行为的时候,最好的办法要么无视,要么回避。

    实在不行,你可以选择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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