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事了拂衣去(1/2)
来到地球里,周辰最喜欢的一首诗,是李白的《侠客行》。
原因无他,和周辰最为契合。
在玄天界时,周辰的行事风格就是放荡不羁。
一手惊天医术,让他成为人人敬仰的医仙。
而周辰随心所欲的性格,又让他很多时候与他人冲突,十步杀一人。
可以说,这《侠客行》正是周辰最好的写照。
之前只是临摹他人的字,却不是周辰自己真正的字。
数百年的练习,又是仙人之躯,周辰的字当然不同凡响。
若是放到玄天界中,周辰的字如同仙术一样,得一字可以镇宅挡邪,得一字可以财运亨通,得一字可以健康长寿。
多少人欲求周辰一副对联,愿意花白山银海而不得。
“今天本仙人高兴,就让这些凡夫俗子的土包子们看看,什么才叫字。”
周辰手一动,灵气涌动,化为了仙力。
仙力注入手中的毛笔当中,随着周辰的手一抖,随笔落于纸上,凝于字间。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第一行字,跃于纸上。
这字和地球上任何一名名家都不一样,真正是挑战人类对字的审美新高。
只要对字的赞美之词,但凡是放到这字上来,丝毫不为过。
罗延他们原本就是盯着周辰所书,仅仅是第一个字时,他们就感觉脑海轰地一声,陷入到了一种奇妙的境界当中。
一笔一世界。
每一道笔锋,在他们的脑海中,竟然是形成了一个意境,让他们深陷于其中。
这样的效果,就是他们如同泥人一样,被定住了身形。
整个人的心神思维,无不是陷入到了这字行之间。
周辰所写的字,像是有着某种魔力一样,让人像是中了幻术一样。
字的横构,宛如两军交锋,让人浑身一震。
十步杀一人这一句,仿佛让人身陷其中,感受着这弥天般的杀气。
这种感觉,对众人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大到超乎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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